环保局对噪音的规定是:对于噪音扰民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或者拨打12369电话举报,可以选择报警,警察一般先予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对继续扰民的视情况对其进行罚款,或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噪声问题应由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若您对此有所不满,您有权进行投诉。 而对于社会突发性噪声,您可以随时向当地警方报案。 至于夜市或商业活动所引发的噪声扰民现象,您则需要联系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请参照各地政府机构的相关通知。 若警方接到投诉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涉事者进行口头警告,若其仍未遵守规章制度,公安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包括罚款及拘留等措施。 在警方进行警告之后,涉事者如依然未能纠正其违法行为,则可能面临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遇到噪音扰民的,公民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也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或者还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相关责任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遇到噪音扰民的,公民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也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或者还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相关责任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 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 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所规定,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 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 城市各类区域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的标准值包括以下内容: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
噪音扰民问题通常由几个部门联合处理,主要的部门包括: 1、环保部门:如果你所在的地方的噪音超过了规定的标准,你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有权对噪音污染进行监测和管理,并可以对超标的噪音源进行处罚。 2、公安部门:如果噪音扰民的问题涉及到了公共秩序的维护,例如夜间噪音扰民,你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有权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3、城管部门:在一些城市,城市管理部门(通常被称为城管)也会负责处理噪音扰民的问题,特别是那些由于街头摊贩、商业广告等导致的噪音问题。 4、房管部门:如果噪音问题发生在住宅小区内,例如由于邻居装修或者其他活动导致的噪音扰民,你也可以向小区的物业管理或者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环保部门管理。 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
节假日噪音施工,没有法律规定是否合法。 但是对噪音施工的,可以向环保局投诉。 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投诉对其实施监管。 声音污染归环保局监管。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受到施工噪音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