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团关系转回乡镇应该联系乡镇当地的团员团支部。 我国法律规定,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大学毕业团关系不转的后果是团员身份无法核实,给推优入党、申请入党等带来阻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录用考试或参军入伍时,对政审考察会有影响;无法参加优秀共青团员等团内荣誉的评选。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离职了团关系要转出。 离职的员工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若新的工作单位无党组织,可转至户籍或居住地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