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定了十五条措施: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