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泸州合江县一起网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赤狐的案件引发关注。买家何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2日,合江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该赤狐已被送到当地野生动物救助站,该案中的卖家“肯定是处理的”。
你知道吗?野兔是被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明令禁止猎捕。小小的野兔随意抓捕可能触犯法律,近日,鄂托克前旗居民阿某等人因非法狩猎,鄂前旗检察院依法对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
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如果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范围,无论是猎捕、杀害还是驯养繁殖、运输出县境等,都需要取得国家的许可证后才能实施,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吃二级保护动物不涉及到犯罪,但各地有条例规定的,这属于违法行为,会处以罚款。捕杀才涉及到犯罪,可能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罪名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