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国家安全法》是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第1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
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权利有: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第七条,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我国第一部《国家安全法》是1993年出台的,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施行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第2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我国第一部《国家安全法》是1993年出台的,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施行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