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国家规范要求
对于配电室国家具有以下规范要求:
1、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3、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