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
斡旋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故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斡旋受贿罪。区别在于,主体方面:斡旋者必须是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吸毒后会令行为人神志不清,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会降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成为逃避刑事责任的理由。恰恰相反,这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即吸毒的行为是自己能够控制的,是自愿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对于故意放火、爆炸、破坏交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活动,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应当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制度。一切国家秘密都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直接破坏了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制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