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获得赔偿。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十一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有土地的垄断拥有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都经由国家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 1、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3、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4、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执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 1、《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2、《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3、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 4、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5、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房屋占用的土地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
非法转让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 1、拟订收回方案;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 4、下达收回决定书; 5、注销登记; 6、补偿安置,按照城市拆
我国法律并未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排除在财产保全范围之外,只有当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时,才有可能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终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缴纳的税收: 1,契税; 2,印花税; 3,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