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家控股公司:政府以国家资本向企业投资入股,取得控制性股权、通过参加董事会,制定企业大政方针,但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 2.设立条件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进行。 国家控股公司是国家单独投资设立,经国务院批准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权利,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
国有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 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