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法》规定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 根据《国防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国家经济是国防的物质基础。国防,就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是维护国家的安全力量。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主要的国防法规有哪些?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3月14日起施行。
国防教育的主体,是指国防教育的法定组织者、计划者、责任承担者和教育活动的实施、监督、检查者。我国《国防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国防教育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显然能够承担起这样重大责任的,不是个人或社会团体,而是国家。因此,国防教育的主体应该是国家。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特征:调整对象的军事性;公共程度的有限性;司法适用的优先性;处罚措施的严厉性。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加强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实现国防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规模,应当与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需要相适应。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技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下:依照法律服兵役;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国防勤务义务。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五十条规定: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五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需要使用民用资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应当提出征用需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征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予以登记,向被征用人出具凭证。
破坏国防光缆的,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维修光缆的损失和光缆不能通信造成的损失。国防光缆就是军用的信息传输的光缆,一般是部队指挥通信、各部门协同等军事需要所需的通讯、信息传送及接收等利用的光缆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