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前款规定的申请再审案件以及再审案件,均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向国际商事法庭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