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国土部门的耕保处管理。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土地复垦义务人应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荒芜费收取标准为每亩600至2000元,此费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取,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建设的企业和个人,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企业和个人没有能力进行复垦,可以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也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复垦。
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国土部门的耕保处管理。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土地复垦义务人应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