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政府在处理事物比较繁忙,所以延缓信息的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是土地征收工作中非常必要也很重要的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对征地公告的时间、内容、机关及法律后果等做了详细规定。其中有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公告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