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但不足10年的,经营单位在合同剩余期限内,给予年补贴100元/亩,对退出经营权的合同农民,给予年补贴200元/亩;土地补偿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按照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来计算;
2、鱼塘、莲藕塘、水产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征用按该土地年产值的5倍计算;
3、林木山、滩涂、池塘、芦苇塘等经济不可耕地的收购,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居民点征地按相邻耕地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拆迁重建,原居民点不予补偿;5、没有收入的未开垦土地通常不会获得征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