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错过土地确权,可先到村里咨询具体情况。如果村里不清楚具体情况,也可到当地县级农业/土地主管部门咨询。除了少部分错过土地确权的,也有一些农户反映,因保管不善等原因新办的承包证遗失了,问能不能补办。答案是肯定的。
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根据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2、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确权给村集体;3、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土地确认权审批需要的手续是: 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4.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