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1、 与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