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是否学校要承担责任就会视情况来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人还是父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法定的监护人。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负有对学生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并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并不包括学校。
在学校摔倒骨折的,因为学生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学生在学校骨折的,侵权第三人对学生负责,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学校可以不对学生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