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籍贯时不用填写地级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区域籍贯填写方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市辖区,县/县级市/县/区+镇/街道+ 村/居委会,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市名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