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随房走的司法解释:“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理顺土地和房屋关系的基本规范,其目的不仅在于保持房屋的经济效用,还在于简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结构和层级,简化土地物权与房屋所有权关系,这便于界定权利和促进交易。《民法典》第356、357、397条规定了“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即通过转让或抵押的方式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附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地随房走的司法解释:“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理顺土地和房屋关系的基本规范,其目的不仅在于保持房屋的经济效用,还在于简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结构和层级,简化土地物权与房屋所有权关系,这便于界定权利和促进交易。《民法典》第356、357、397条规定了“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即通过转让或抵押的方式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附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