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工资发放,按规定是基本户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
更改企业基本帐户,办理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如果企业条件特殊,或者因个体原因暂时不想开设基本户,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还是建议开基本户。公司不开基本户无法报税将罚款,罚款不交将被列入黑名单,而且开通基本户便于向银行贷款,获取创业资金,便于开展对外业务,提升公司口碑与可信度。 如果企业实在因为业务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不想开设基本户,此时可以由临时账户替代,临时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两年。临时账户如果是验资账户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公司发工资是用公司基本户转账到员工的个人账户的。 1、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发放工资的方式还需要看公司的内部规定; 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3、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公司必须开基本户《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及非银行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存款人、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是要开基本户先,因为需要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才能开一般帐户。基本户只能开一个,可以用来提现、发放工资、转帐等,一般帐户不能提现只能转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