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此外,一定要尽早完善和准备好下列29 种文件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经备案的企业标准;4.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6.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提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8.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9.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项目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10.质量考核办法;11.清洁生产制度;12.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13.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14.现有标准清单;15.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16.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17.文件管理制度;18.采购质量控制制度;19.原辅材料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20.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准则;21.原辅材料使用台账;22.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23.工艺流程图及标注关键控制点;24.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控制程序;25.检验管理制度和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26.不合格品管理办法;27.销售记录、已售出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28.退货品管理制度;29.安全生产制度。
经营范围参考: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木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塑料模具、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五金交电、机械设备、仓储设备、货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纸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