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出租人承担,因为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合同法》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
根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住宅所有权人即业主,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专门所有权,同时也享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住宅小区外墙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的部分,对于该部分的处置权,也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对于商品房的外墙面,有的购房合同约定属于所有权人,有的约定归属于物业公司,有的未作约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管理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封面发霉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不恢复的,出租人可以按合同约定不退还定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封面发霉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不恢复的,出租人可以按合同约定不退还定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封面发霉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不恢复的,出租人可以按合同约定不退还定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
交房的时候会有两书一表是房屋质量合格的证明,后期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依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交房标准的相关约定,如果不符合交房标准,
交房的时候会有两书一表是房屋质量合格的证明,后期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依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交房标准的相关约定,如果不符合交房标准,
交房的时候会有两书一表是房屋质量合格的证明,后期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依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交房标准的相关约定,如果不符合交房标准,
屋里漏水一般由产权人处理,物业负责通知与协助。产权人可以与开发商先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