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022年起,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不再是3%,而是有3%和5%两种,原建筑业、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金融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
专票是增值税发票。 专票的全称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来说,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之所以把增值税专用发票看成“钱”,就是因为增值税纳税人,在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不仅可以把不含税部分在税前扣除,就是发票上面的税额,也能抵扣销项税额。
专票是增值税发票。 专票的全称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来说,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之所以把增值税专用发票看成“钱”,就是因为增值税纳税人,在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不仅可以把不含税部分在税前扣除,就是发票上面的税额,也能抵扣销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跨年度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增值税发票报销要及时,发票时间尽量不要跨年,否则不能税前扣除。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并且,增值税发票的时限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八)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所以,根据我的描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3、上述税法没有规定一般纳税人向个体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向个体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如果该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则应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个体户不是一般纳税人,为了避免产生滞留票的情况,应给对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给个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给个人。增值税普通发票针对的一般就是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等。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抵扣联,第四联为记账联,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绿植可以开增值税专票,但是仅限流通环节中的销售行为。法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如果有商家出售绿植,那么是可以开增值税发票的。
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