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流程: 1、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2、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3、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随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践的不断深入,从国家到地方,从国土部门到各级政府,从管理人员到广大群众,无不对此项新政策的认识更加深化 。其多重效应主要体现在: 第一,增减挂钩是推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第二,增减挂钩是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 第三,增减挂钩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重要举措。 第四,增减挂钩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助推器。
四川省土地增减挂钩补偿标准是: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确定,给予合理补偿;3、安置补助费,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