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