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欠钱不给的解决:可以搜集好具体的证据,去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如果不得已解决的话,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专业工程分包比例是分包的标的额度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通过打人等的暴力方式强制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拆迁人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拆迁人刑事责任。
1.先找拆迁办,说明原产权人死亡的情况。2.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如果继承人对处分房产不能协商一致,也要以到法院起诉。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带上原房子的房产证、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一起到公证处办理。
土地使用权是40年届满之后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想要继续使用土地,在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国家将会收回土地使用权。
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根据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2、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确权给村集体;3、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1、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2、由第三方居中调解;3、根据所签订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示诉讼。
在自家土地上适量挖沟是不违法的,具体要看土地是否有其他特殊性,一般情况下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我国公民没有自己的土地,除了集体所有之外,都是国有。如果是耕地,可能侵犯承包经营权,村民可以主张适当的补偿。如果造成耕地破坏应该叫破坏耕地行为。破坏耕地行为是指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
老人病逝后的处理方式:一般应当对老认先进行安葬。然后,处理其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