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就可以。 被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只要是没有收到有规定处理时限的违章罚单,就可以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如果是现场开具的违章罚单或者其他带有处理时限的罚单,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限前到交通管理部门的违章受理大厅接受处罚的,不然有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 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在每一个阶段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1、其实违章处罚也分为现场和非现场,若是驾驶员在现场被交警发现违章行为,那么交警都会准确的告诉驾驶员违章处理的时间,以及罚款去什么地方进行缴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 2、而非现场的违章行为就是通过电子眼拍摄的,这种情况大部分车主可能都处于不知情的状态,而这类违章都会通过邮寄的方式通知驾驶员,在处罚单上也会写明在什么路段发生违章行为,以及应该去什么地方处理违章行为。缴纳罚款的时间是受到信件的15天内,一般交警发的都是挂号信,是可以查到你收到信件的时间的。 3、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三)书面告知;(四)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伤害他人致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会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