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成功后多久下新责任书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的步骤,申请复核的时限有如下规定: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 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 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 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 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