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
只有协议不等于你们离婚,协议原则上也只对你们是方具有约束力。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
你好,如果是这样,是不用承担。但是,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有外债的情况下,虽然不能拿钱去抚养老人,但是您可以亲自去看他,也算是赡养啊!
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判断女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形成的,大额的债务的根本特点是共债共签。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按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要离婚的,有两个小孩一般是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你好,债务是用来干什么了?如果没有用来家庭日常支出的话是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的
一般情况下按共同债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