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始置廷尉,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独享中央司法权,乃单一审判制之源。不过,自西汉始,为防止独享单一审判权的廷尉滥权,确保皇权对司法的终极掌控,历经北魏之改革,逐步发展出多元审判制,从隋唐的“三法司”到明清的会审制均是其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