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擅自打井违法,与深度无关,国家对打井米数没有明确规定。 擅自打井取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可以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打井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