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枉法裁判可以向本地人民检察院或上级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