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吗?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购置房地产的情况如下便可视为个人财产: 1.若是在婚后某一方的父母全资为其子女生购住房并将产权证登记在他们子女的名下,此时这栋住宅被视为父母的单方面赠与,因此该不动产应当明确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作为个人财产。 2.若婚后有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支付全部购房款,则所购得的房产亦属于个人财产。 3.在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亦可将该处房产定位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房产证上并不强制要求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