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
夫妻共同的贷款,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以后的偿还比例,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但是如果离婚后双方约定的一方不能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另一方继续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