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面借款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若一方单方面借款,但没有将所借的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在离婚时就不需要承担清偿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以自己的名义,超出日常家庭生活支出的负担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