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公积金可以一起还房贷的,但是只有领了结婚证才可以共同贷款。 办理了商贷后,借款人一方可以申请公积金月冲还商贷,另一方只能先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再还房贷。具体以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为准。 一个家庭如果公积金使用过两次不同的房子,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第三次就不能再提取了,但可以扣划公积金贷款,扣款是没有次数限制的。 在申请时双方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购房缴款凭证、双方的收入证明、购房的合同、首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自愿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女方共同偿还的。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 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如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 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如有间断,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计算两面二年的时间。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上面说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有: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夫妻之间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而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即夫妻之间互有法定继承权。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经夫妻双方协议约定每人一个月的。
担保人不一定是夫妻双方,而是根据担保人的资格和担保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在涉及夫妻一方担保的情况下,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