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没有生成,协议不能生效。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效。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以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最终却是诉讼离婚,那么在诉讼中这份离婚协议是没有效力的。
有。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