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财产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分割,一般只能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民法典》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债务,个人清偿,其配偶对此没有责任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夫妻共同债务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此时,丈夫欠债,妻子的银行卡是不会被同样冻结。 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债务,个人清偿,其配偶对此没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双胞胎孩子判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判决。 3、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 1、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 2、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3、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贷款离婚后,具体由谁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个人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有三个孩子的,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对孩子们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符合一起抚养条件的是可以一起抚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