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离婚,只要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和失信与否并没有关系。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就可以;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会限制出行、高消费、出任公司要职、子女教育等,但不影响
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中,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没有同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是仍然可以坐高铁的。 但是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不可以乘坐高铁。根据新解释,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
被法院列入失信的人员,可以乘坐动车,但是G字开头和一等以上的座位是不能买的。 不仅如此,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会被暂扣,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并被限制其高消费。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还清欠债就可以撤销,需要向法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
可直接先在网上查询是被哪个法院列入的被执行被执行人名单然后到该法院去了解具体情况。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
限高和失信不同,虽然两者都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但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因为被执行人“故意”不履行,而“限制高消费”可能是被执行人“故意”不履行,也可能是因为被迫负债或其他原因。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对象,只可能是被执行人本身,不会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等。但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对象除了被执行自己,也可以用在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上。 【法律依据】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公司法人成为失信人的影响是: (一)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二)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三)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
失信名单是失信名单,限高是限高,两者不一样,限高需要单独做出一个书面的裁定,比失信名单要严格很多,效果好很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 限制消费
父母失信一般不会影响孩子找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提到,“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即针对的是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是会被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但是如果是父母在失信名单中,一般是不会影响孩子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