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要是夫妻一方失踪,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不在就不会去管,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的。法院根据事实、证据的情况,判决是否离婚。要是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夫妻一方失联,你可以在对方下落不明满2年之后,到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然后凭对方失踪的证明,在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当对方下落不明时,夫或妻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这宣告死亡。在此种情形下,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或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最终都能够达到离婚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被告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无论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法院诉讼审理程序的正常进行,保证公民合法诉权的行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失联,你可以在对方下落不明满2年之后,到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然后凭对方失踪的证明,在法院起诉离婚。
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失踪一方为宣告失踪人,在依法定程序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 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无故失联超过24小时可以报案,警察立案后,如果有能查位置的手段一定会用的。人口失踪,建议报警处理,寻求警察帮助,失踪超过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布其为失踪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失踪24小时候是可以报警的。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 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另外,如果是10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或者说是不满两周岁的儿童,也不受时间限制。患有精神病或是一个智障人士也不受时间限制。
失踪报案随时都可以,即使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案,不过立案只有失踪超过48小时才立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