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够协议离婚,双方只能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址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精神病患者,父母可以代替办离婚手续。 在诉讼中,精神病患者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配偶作为该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离婚案件中,由该配偶作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与自己离婚,明显违背法律规定,这就势必涉及到监护人的变更确认问题。 因此,离婚时,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变更为父母,代其履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女方患精神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但是如果是因为对方过错造成的,可以申请赔偿。
关于女方有精神病,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孩子抚养应该从有利于孩子发展、孩子的利益出发。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属于男方,妻子的精神状况不利于孩子成长,男方有较好的抚养条件。
但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一方应当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址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可以,但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够协议离婚,双方只能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址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够协议离婚,双方只能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址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女方有精神病,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