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持有、运输10-100张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的; 2、非法持有5-50张他人信用卡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将非法所获信用卡用于出售、购买或为他人提供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持有、运输10-100张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的; 2、非法持有5-50张他人信用卡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将非法所获信用卡用于出售、购买或为他人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