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再婚夫妻,因丈夫擅自从妻子用于新房装修的钱中拿出1万元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结婚用,现任妻子发现后,质问丈夫,丈夫便写下了一份借条,借条中写明了借妻子1万元,到时还款。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了婚,而这借条中的一万元也导致两人对簿公堂。
离婚时以个人名义借的钱由下列主体来还:1、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属于夫妻双方以其共同财产来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