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内协议,签订婚内协议的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身份证号码错误属于内容瑕疵,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合法,该协议就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依照法律规定来看首先必须满足双方应当在婚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也就是说签订协议时双方必须是自愿且清醒的,并且要在协议内明确的划分清楚双方各自财产,共同财产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划归问题等,最好能够详细约定好共同财产部分,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内协议,签订婚内协议的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其生效条件如下: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婚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合意行为,只要不违背当事人的真正意愿,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效力性规定和良好的社会习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无真实意思表达,违法违规的协议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协议由夫妻双方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下共同撰写是有效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是达成意思一致才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条件等。
婚内财产协议不是必须公证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但若当事人约定公证为协议生效条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