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协议时,一方不得欺诈、胁迫另外一方签字。第二,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第三,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意思表示一定要清晰明确。不至于日后因协议的内容产生歧义。如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问题。第五,财产描述要明确。有条件的房屋地址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地址书写。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参照购房合同书写。协议生效的条件,一般是结婚登记时生效。
婚前协议需要写明婚前财产的范围,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跟时间要标明确,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日期。
婚前协议写法:首先写明双方身份。然后,写明约定的主体内容。例如,名称、数量、质量、地址、履行方式等。最后,写明违约责任等补充条款。婚前协议有效的条件为:1、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3、协议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4、婚前协议有效的其他条件。
婚前协议包括的内容有:婚前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婚前财产婚后归属情况;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责任规定;双方对于共同债权、债务的分担情况约定;住房问题的约定;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双方当事人签名及签名时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前协议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婚后所得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归属问题作了明确,并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所有关于婚后所得各自所有的约定是有效的。
“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婚前协议在法律上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类似协议,它和现行法律也没有冲突,一般会采取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承认协议有效。保护妇女权益、主张夫妻忠诚,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婚姻一方特别是男性的婚外情,必然对另一方特别是女性造成精神伤害,既不道德,也违反了法律。夫妻双方为了保证感情的忠诚和家庭的完整,签订了《夫妻忠诚协议》,而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并没有过错。
公证不是婚前协议有效的必要条件,因此有效的婚前协议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婚前协议是有效的: 1.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具有签订协议的行为能力。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提出离婚就放弃财产,这种婚前协议无效。
婚前约定财产归属在符合法律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部分共同所有,部分个人所有,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协议能够约定子女抚养权,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能够事先约定孩子抚养权的。 只是在诉讼离婚中,一般会按照离婚时双方的意愿及情况,以子女的最大利益和成长需要为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