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才能确定,这种情形一般是比较复杂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 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婚前房产想要变成共同财产,只能是通过双方的约定实现。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房子婚后动迁女方没有份。房子是婚前的自然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婚前房产动迁获得的赔偿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女方不享有所有权男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的,搬迁、安置以及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款,是为了弥补家庭成员产生的必要花费,应当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离婚时依法分割,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房子婚后动迁女方没有份。 房子是婚前的自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动迁获得的赔偿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女方不享有所有权。 因为整个流程是建立在原房产的基础之上才形成的动迁,也就是说原来这个房子是谁的名字,那么在发生了动迁之后,房子依然还是归谁所有。只要在结婚之后房产证上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没有任何分得房产的资格。
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要回来的。房产过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过户完成说明所有权的转移,已经具备法律效力。这是一种不可反悔的民事行为。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是不可能的。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的费用一般是根据房产的价值所确定的,具体包括以下费用:1、公证费。按照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如果夫妻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免去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析产登记手续费。4、证件工本费。
婚前房子配偶是有居住权的,但是居住权的使用期限等需要合同约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居住权是消灭的,婚前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式没有所有权的,所以,居住权也消灭。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其配偶的婚前房子可以一直居住,若是夫妻二人离婚了就丧失了其居住权,因为其婚前房子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对其分割。
婚前是男方的房子,婚后卖掉再买,如果房子还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应该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归男方所有;如果所买的房子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婚前房产妻子有继承权,丈夫设有遗嘱将婚前房产处分给他人的除外。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均属于可以继承的财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