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进行扩建、修缮,那么分得的拆迁安置面积亦未超出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可以认定为是婚前财产转化形成的,是一方个人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拆迁面积与户籍人口挂钩的,如果另一方的户籍在被拆迁房中,一般是有人口安置面积,所以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考虑到房屋所有人的贡献大,则分配时会考虑贡献大的一方分割占比大,而另一方分的的份额则可能会小一些。
农村婚前房屋拆迁款一般不算共同财产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除另有约定外,认定为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而产生非的婚后拆迁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