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起诉离婚时,房贷不可以不还。不还房贷不仅影响信用记录,严重的还会导致房屋所有权问题。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的房屋贷款债务,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债务的分割或承担,协商不成的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婚后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该房子是用个人财产买的,则不予分割。
婚后买房一方放弃产权有效。因为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内共同财产的归属,而自愿放弃房屋产权也属于约定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放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放弃的无效。
婚后一方可单独购房。如果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出了约定,在结婚之后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并且也是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不管有没有名字,都算双方共同所有财产,需要平等分割。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他的。结婚后买的房子只要没有特殊约定或者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即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均分。若是婚后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且只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写一方名字需要按照房产的性质进行财产分割。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