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婚外同居者的赠与合同,应结合赠与人的动机来分析是否有违公序良俗的,只有违反了公序良俗的赠与合同才无效。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
妻子婚外怀孕,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丈夫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妻子只是出轨行为,不符合法定的过错行为,不能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 (1)避免侵权行为; (2)对短信、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及时提交公证,以保证证明力; (3)提交法庭的录音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存在随意删减或编辑行为; (4)采集的毛发、血液、唾液等DNA亲子鉴定检材、样本,应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保存,送检,以保障鉴定结论的真实有效性; (5)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
重婚罪的成立条件:(一)主体,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二)主观方面,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构成重婚罪,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三)客体,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法律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四)客观方面,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要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再婚不需要先到居委会开登记证明。再婚手续与初婚手续相同,只不过再婚的,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交离婚证证明其无配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共同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婚后与第三者同居生了孩子,有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婚内出轨,是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婚外情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因此,婚内出轨,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
1、与第三者婚外同居生小孩与是否算重婚罪并无关联。 2、我国的重婚罪,必须是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就算是有了小孩,但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在法律上不被定义重婚。 3、存在多个夫妻名义,且都是经法律登记的婚姻,或者属于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该行为就会构成重婚罪。
妻子婚外生子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起诉书应该包括: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