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目前我国《婚姻法》已废止,现实行的是《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根据其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具体对婚姻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增加了男女离婚时的冷静期。夫妻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离婚的登记;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不去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登记。 2.明确了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3.增加了结婚的撤销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及时告知,不告知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 4.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法律并没有关于重度抑郁症的具体规定。 法律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严重的遗传病、指定传染病以及严重的重性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等。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具体对婚姻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增加了男女离婚时的冷静期。夫妻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离婚的登记;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不去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登记。 2.明确了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3.增加了结婚的撤销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及时告知,不告知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 4.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6.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7.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新婚姻法即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婚姻法于2021年1月1日已废止。民法典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 一方出轨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忠诚义务,所以,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最后,出轨行为不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取得。法律上会综合考量比较双方各方面的条件,以孩子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为原则。大人的感情纠葛不是断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必要条件,所以,出轨并不影响子女抚养权问题。
分别是性爱功能,生育功能,经济功能,教育功能,帮扶功能,关系功能。 一、性爱功能。性爱功能是指婚姻为男女性爱提供了合法的形式和保障,通过婚姻结成稳定的夫妻关系,相互忠诚,彼此提供性服务。出轨、性功能障碍、性疲劳等都是对性爱功能的破坏。 二、生育功能。生育功能是指通过婚姻关系组成家庭来实现繁衍后代、培养后代的功能。非婚也能“生”,但“育”有所欠缺,缺乏法律保障,单亲带大的孩子容易出现人格缺陷。不愿意生孩子或者因身体原因不能生孩子都是生育功能的缺失。 三、经济功能。经济功能指婚姻能整合家庭经济(经济共同体)实现提高生活水平的功能。婚姻本身不产生经济价值,但两个人的经济能力比一个人的强,通过婚姻组成家庭后某些消费可以减少或避免。经济联烟就是注重了婚姻的经济功能。夫妻任何一方偷懒不挣钱、盲目投资、超越消费能力的消费行为(乱花钱)都是对经济功能的破坏。 四、教育功能。教育功能是指家庭成员间具有相互督促、共同提高、共同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功能。家庭教育在人的一生中有着重要影响,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不能取代。夫妻在孩子面前大吵大闹、对孩子放任自流、离婚等都是对教育功能的破坏。 五、帮扶功能。帮扶功能是指家庭中无经济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依靠有能力的家庭成员帮助、扶持维持正常生活的功能。比如夫妻一方生病或失业的时候,孩子还小或者父母丧失生活能力的时候就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的帮扶。不赡养老人或抚养孩子、夫妻一方生病、失业时被遗弃或忽视都是帮扶功能欠缺的表现。 六、关系功能。关系功能是指婚姻能把原来不认识或者不熟悉的两个家族中的很多人变成“亲戚”,结成更稳定、更友善、更可靠的人际关系。政治联姻就是看中婚姻的关系功能。夫妻关系恶化会对联姻家族的人际关系带来不好的影响,夫妻关系良好则能获得更多的人际支持。对亲戚、朋友的冷落就是对关系功能的破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
如果一方有残疾的,另一方是可以离婚的。 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离婚:(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条件的,一方有残疾,另一方也是可以要求离婚的。